中宏网山东1月7日电椎动脉型颈椎病最高收费元、湿疹最高元……近日,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《关于公布驻济省(部)属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公布了15种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标准。
本次规定的价格为驻济省(部)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,驻济省(部)属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以此为基准下浮10%。上述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的下浮幅度不限。
据了解,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、治疗等全部费用,即从患者入院,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,到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,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、治疗、手术、麻醉、护理、床位、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。对于因合并症、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、体质特殊等原因,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按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,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,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,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20%以内。
《通知》要求,医疗机构应落实价格公示,加强政策宣传引导,保障患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。本通知自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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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于一杉
审核:李岩
来源:中宏网山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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